外國語學院2019年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實施方案
外國語學院
2019年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課堂教學改革,強化教學管理,完善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機制,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和人才培養質量,結合學院實際,參考《西南石油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與教學質量獎評選辦法》和《外國語學院教師質量教學質量考核方法(討論稿)》制定本方案。
一、 外國語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組
根據學校要求,成立外國語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考評工作組,組成如下:
組 長:陳 婧
副組長:杜宗良、呂旭英、孫德剛(紀委書記)、李 虎
成 員:韋麗莉、肖燕姣、羅琴琴、龍仕文、何 姍、廖 穎、
阮先玉、孫越川、楊麗新、黃 麗、徐繼菊、王 蕾、
王志林、王斐文、鐘雨伶
(工作組共計20人。)
(14名成員為教學辦公室主任、學院助理、教授委員會主任、教指委主任、工會主席、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工作組主要工作職責:
(1)制定本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指標體系及實施方案;
(2)組織并完成年度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工作。公示、公布年度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并將公示結果報“校評辦公室”;
(3)受理本院教師申訴,并對違反考核紀律、營私舞弊的行為進行處理;
(4)根據考核結果形成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年度報告,向全院公布;
二、外國語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指標
學院負責組織對我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的年度考核,采取專家(同行)評價、學生評價等方式進行,對教師的師德師風、教學態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工作量、教學效果等進行綜合評價。
2019年外國語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工作中,教學工作量按照新一輪崗位聘任教學工作量中對該職稱要求的最低當量課時計算。對于產假、病假和進修的教師,教學工作量酌情處理。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循教育教學規律,結合我院教學工作實際,特制定《外國語學院行課前的教學文檔評價表》、《外國語學院行課后的教學文檔評價表》、《學生評價表》、《外國語學院教師教學質量院評專家(同行)聽課記錄及評價表》和《教學改革研究成果評價表》(參見附件1、2、3、4、5)
三、外國語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等級及要求
1、 學校公布各單位本年度考核評優名額。
2、 學院根據教師課堂教學質量本年度考核情況,分別給予教師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等級評價。
3、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等級不能評為“優秀”:
(1)被學生以正當理由要求更換,經核查情況屬實;
(2)學生網上評教綜合得分(平均值)排名在本院后20%;
(3)獨立承擔的本科課堂教學任務(門次數或總學時數)未達到學院規定標準;
(4)出現教學事故;
(5)考核得分低于90分;
(6)學院考核辦法中認定不能評價為“優秀”的其它情形。
4、 評價等級為“優秀”的教師,授予“教師教學優秀獎”,并根據得分高低和學校公布的本年度我院考核評優名額,按2:3:5的比例分為優秀一級、優秀二級、優秀三級。(注:評價為優秀一級的人數根據計算結果取整,不足1人的經學校同意可按1人計,其他級別人數的小數部分按四舍五入規則取整計算。各級人數總和不超過我院評優人數。)
5、 評價等級為“優秀一級”的教師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獲得當年度課堂教學質量優秀一等獎的教師,如無特殊情況(外出進修、出國訪學等)必須參評課堂教學質量卓越獎,獲得優秀二等獎的教師可自愿報名參評。參評教師還應滿足下列條件。
(1)近三年,每年均獨立承擔本科課堂教學主講任務;
(2)參評當年獨立為本科生授課不少于兩門次或總學時不少于64學時;
(3)參評當年至少發表教改論文1篇(第一作者),或申請成功本科教學工程項目(含教改項目)1項,或結題通過本科教學工程項目(含教改項目)1項。
6、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等級評為“不合格”:
(1)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以及學校相關規章制度;
(2)不認真履行各教學環節的基本要求,出現Ⅰ級教學事故一次或出現Ⅰ級以下教學事故兩次及以上;
(3)承擔的本科教學任務未達到學院基本要求;
(4)考核得分低于60分;
(5)學院考核辦法中認定為“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6. 院考核工作組根據學院制定的考核指標體系以及本部分第3條相關規定對年度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等級為“優秀”的教師進行審查,對符合授予“教師教學優秀獎”的教師進行公示后,報學校審批并公布。
四、外國語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工作程序
1、2019年3月、7月、9月、12月,由考評工作組和教研室對各教研室受評教師的教學文檔進行評價,由工作組收集本項考核數據。
2、2019年4月下旬,考核工作組整理教務處反饋的2018-2019年秋季學期學生網上評教結果,并制定2019年外國語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辦法(討論稿)。
4、2019年11月,由考核工作組組織學生對受評教師課堂教學進行現場評價。
5、2019年12月上旬,考核工作組整理教務處反饋的2018-2019年春季學期學生網上評教結果。
6、2019年11月中旬,由各教研室統計本教研室受評教師本年度教學工作量。
7、2019年12月初,由各教研室組織開展附件1、2的相關工作。
9、2019年12月下旬,由學院評價工作小組統計和匯總參評教師的各項考核評價數據。
10、2020年1月6日前,公示、公布2018年外國語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結果。
五、外國語學院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結果確認及應用
1、獲得課堂教學質量優秀獎的教師,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由學校頒發獲獎證書,并按一級、二級、三級分別給予一次性稅前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
(2)在任現職期內連續2年獲得優秀一級的教師,第3年可申請課堂教學質量免考核,若未出現不能評為優秀(本條第2、3點)的相關情形,評價等級認定為優秀,占用學院評優指標數,給予優秀三級獎勵;
(3)教師任現職以來獲得課堂教學質量優秀獎2次,可申請教學評估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組織的“教師教學綜合測評”免聽課評價環節并按學校相關規定認定。
(4)享有人事處、教學評估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等部門及教師所在單位在職稱評定、教師教學綜合測評、職工考評等方面的其它配套政策;
(5)獲得優秀一等獎的教師,須參加當年度的校級“課堂教學質量卓越獎”評選,獲得優秀二等獎的教師可自愿報名參加當年度的校級“課堂教學質量卓越獎”評選;
(6)獲得課堂教學質量優秀獎且年齡不超過40周歲的教師,2年之內須參加教學評估處組織的教師教學競賽,若無故不參賽,則學校有權追回獎勵。
(7)教師申報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任現職以來原則上須至少獲得課堂教學質量優秀獎一次。
2、對連續2年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等級為“合格”,且排名在本單位后10%的教師,對年度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考核等級為“合格”,且排名在本單位后10%的教師,學院進行調查、分析,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幫扶措施;對連續兩年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考核等級均為“合格”且綜合排名均位于學院后10%的教師,由學院和學校規劃與評估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組織評估考察,確屬教學效果差的,暫停其主講資格,由學院督促其進修、學習或另行安排工作崗位,再次承擔主講任務需經規劃與評估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評估認可。
3、對年度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教師,暫停其主講資格,并分別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對課堂教學水平和能力不達標的教師,由學院督促其進修、學習,幫助其提升課堂教學水平和能力,再次承擔主講任務需經教學評估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評估認可。
(2)對因出現教學事故等情形而考核為“不合格”的教師,由學院負責進行教育和引導,達到要求后方能繼續擔任主講教師。
(3)重新承擔教學任務后綜合考核等級仍為“不合格”的教師,經學校教學評估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組織評估考察,確實不適合擔任教學工作的,不再聘任教師崗。
外國語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考核
院評工作組
2019年5月7日
- 附件【附件1 行課前教學文檔評價表.docx】已下載次
- 附件【附件2 行課后教學文檔評價表.docx】已下載次
- 附件【附件3 學生評價表.docx】已下載次
- 附件【附件4 外國語學院教師教學質量院評專家(同行)聽課記錄與評價表.docx】已下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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