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學院各研究生:
一、成立機電工程學院校長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
學院成立“機電工程學院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定小組”,負責學院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及各種獎助學金、各項榮譽稱號的評審工作。
組 長:李忠偉 祝效華
副組長:姚偉寧 韓傳軍 石明江
成 員:王國榮 唐東林 梁海波 甯尤軍 馮誠沉
1名導師代表(非申報者導師) 2名學生代表(非申報者)
獎學金評審秘書:張富曉
二、參評范圍
在正常修業年限內,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檔案轉入我校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擬于2021年7月畢業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三、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科研成績優異,綜合能力突出,全面發展并積極投身科學研究,積極參加各類學科競賽、社會工作、文化活動、社會實踐、體育文藝競賽和志愿服務,并取得突出工作業績或成績者;參評研究生的綜合表現應得到學院領導、老師和同學的高度認可;同等條件情況下,研究生在全國“挑戰杯”科技競賽和創業大賽、全國性行業或學科領域的學術科技競賽或實踐活動、“全國研究生創新實踐系列活動”等重要國家和省部級獎勵獲得者參評時予以重點考慮;
5.參評對象需至少獲得一次二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培養計劃所選課程(所有課程均以第一次考試成績計算)不得有重修、補考記錄;
6.參評對象在校累計修業時間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基礎修業年限。
有以下情節之一者,學校有權取消校長獎學金參評資格:
(1)在學期間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者;
(2)在學期間有違紀現象,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3)出現論文抄襲、造假等學術不端行為者;
(4)申報材料不實、弄虛作假者;
(5)學校認定的其他情形。
四、學院推薦要求及相關程序
(一)學院推薦要求及細則
1:獎學金的參評研究生應滿足學校評審實施細則要求,其總分由研究生階段取得的學術成果分(80%——學術分乘以系數0.8)和研究生綜合測評成績分(20%——綜測分乘以系數0.2)兩部分構成。
注:1)研究生參評綜合測評成績取研究生二年級和研究生三年級的平均綜合成績為準。
2)學術成果分以機電工程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分細則為準。
2:校長獎學金學院推薦條件及細則:
(1)博士研究生申報獎學金的,應至少發表本學科或本領域SCI期刊論文1篇(見刊或錄用);
(2)碩士研究生申報獎學金的,應至少發表本學科或本領域SCI期刊論文1篇(見刊或錄用);1篇SCI期刊論文進入ESI 0.1%(全球TOP 0.1%),追加1000分;1篇ESI期刊論文進入ESI 1%,追加300分;1篇ESI期刊論文進入ESI 3%(擴展版ESI高被引論文),追加150分。
(3)ESI論文引用情況以西南石油大學圖書館出具的檢索證明為依據,只能提交一份檢索證明。
(二)時間安排
3月19日上午12:00前,學生向明志樓B507馮誠沉老師提交申請材料,所有材料一次性提交,未按時提交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紙質檔按以下順序排序后提交,電子檔命名:機電工程學院校長獎學金申請+碩士/博士+姓名
1:機電工程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分細則表。(紙質檔和電子檔)
2:提交附件3: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檔和電子檔)
3:提交附件4:機電工程學院研究生校長獎學金推薦參評學生信息表(紙質檔和電子檔)
4:文章、獲獎等支撐材料,文章分級以圖書館檢索為準。(紙質檔和電子檔)
五、有關說明及注意事項
1.申報材料中碩士生僅填寫碩士階段的情況,不得填寫本科階段內容;博士生僅填寫博士階段的情況,不得填寫本科階段和碩士階段情況,若為直博生或碩博連讀生則從進入碩士階段開始填寫。課題、論文、專利等成果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2日。
2.申報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符合示例格式,存在明顯錯誤、弄虛作假、格式不規范或者填寫規定以外內容的,可取消其參評資格。
3.研究生若對學院推薦或者學校評定結果有異議,可在相應公示期內以實名形式提出書面申訴,學校原則上不接受匿名以及越級申訴。
4.對于已獲得校長獎學金,因故未能一次性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學校將撤銷其榮譽稱號并收回獎金。
5.如有疑問,請聯系:機電工程學院馮老師,電話:83037255,郵箱:6497246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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