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選條件
西南石油大學機電工程學院2015年新增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評選的基本條件為:
1.能全面履行研究生指導教師職責;
2.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應的高級職稱或經審定合格的講師;
3.具有完整地協助培養過一屆以上碩士研究生的經歷;
4.近三年所取得的學術成果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理工類學科申報者以第一作者在學科領域內的CSCD核心期刊及以上發表學術論文3篇及以上,文科類學科申報者以第一作者在學科領域內的北大中文核心、CSSCI、SCI或SSCI收錄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CSSCI收錄);
(2)撰寫有正式出版的專著或教材1部(排名前2名)或授權發明專利2項以上(排名前2名)或獲省部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有證書);
(3)部分滿足條件(1)和條件(2),且綜合后與條件(1)或條件(2)基本相當及以上。
5.有穩定的研究方向,擁有足夠的科研經費支持;
6.擔任工程碩士等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指導教師應具備一定的工程實踐與工程管理的實際經驗。
二、實施辦法
1、由教師本人根據自身教學科研情況自由申報;
2、機電工程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所有申請教師的申報材料進行集中審核與討論,最終確定增列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名單;
3、將增列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名單上學院網頁公示,并上報研究生院備案批準。
機電工程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