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驗收范圍
按照科技廳簽署的《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任務合同書》約定執行期過半且財政支持經費20萬元及以下的軟科學研究項目。
二、驗收程序
1.提出申請,項目承擔單位組織自評。項目執行期過半至到期后3個月之內,項目負責人主動申請驗收,項目承擔單位根據申請驗收的項目情況組織自評,給出項目自評意見和經費使用合規承諾。
2.在線審核驗收報告,出具評價結論。項目負責人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報科技報告和《四川省科技計劃軟科學項目驗收暨績效評價報告(審核驗收評價)》,按要求上傳有關項目驗收評價材料,并在線提交項目承擔單位審核。項目承擔單位審核并完善項目驗收評價材料,并在線提交至推薦單位和科技廳規法處。規法處檢查線上附件是否齊全,指導項目承擔單位補充完善,按文件相關要求,出具驗收評價結論。
3.承擔單位審核蓋章,材料報送。科技廳出具項目驗收結論之后,項目負責人將驗收材料導出,連同相關附件材料一起裝訂成冊,經項目承擔單位、推薦單位蓋章之后提交至科技廳軟科學管理中心。
4.科技廳審核,材料歸檔。紙質材料交科技廳審核蓋章后,按照科技計劃項目檔案管理辦法交一套至四川省科技檔案館保存,另一套交由項目承擔單位保存。
三、注意事項
1.項目驗收暨績效評價是檢驗項目實施成效的關鍵環節,項目承擔單位要高度重視,建立完善的項目自評流程,嚴格把握質量。應對照《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任務合同書》中的考核內容和考核指標檢查項目執行情況,總結成效及存在的問題,認真準備項目驗收材料,以“公平、公正、客觀、科學”的原則組織自評,確保項目完成驗收。
2.項目承擔單位檢查項目資金到位和使用是否符合《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川財規〔2019〕10號規定,出具經費使用合規承諾及說明。
3.因特殊原因科技廳尚未簽署《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任務合同書》的項目,請項目承擔單位督促項目負責人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上完善網上提交程序,報送紙質材料并說明原因,科技廳將按程序進行審核簽署。凡未在網上填報任務合同書的,一律不接收驗收申請。
4.紙質報送材料和系統上傳附件必須保持一致,并按順序規范膠裝成冊,一式兩份。系統上傳附件必須完成對應簽章,材料和順序如下:
(1)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導出的《四川省科技計劃軟科學項目驗收暨績效評價報告(審核驗收評價)》;
(2)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任務合同書(科技廳已簽署蓋章版);
(3)經費使用合規承諾;
(4)有調整事項需提交相關調整文件資料;
(5)主要考核指標完成情況支撐材料(與任務合同書考核內容和考核指標一對一對應)。
政策建議采納情況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尚在發表或出版中的研究成果,可憑論文(或書稿)校樣稿進行驗收,并附論文刊用通知書(應注明刊用時間及期數)或出版社出版證明。
5.凡項目負責人承擔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未按要求通過驗收的,科技廳按照《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川科計〔2018〕4號)、《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暨績效評價工作規程(試行)》(川科資〔2021〕6號)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6.各推薦單位要積極指導項目承擔單位做好項目驗收工作,并對項目承擔單位自評情況進行審核。
7.科技廳將對各項目承擔單位提交的審核驗收項目進行年度抽查,其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項目申報限項和立項的重要依據。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列入下一年度抽查名單,抽查比例擴大1倍,下一年度申報軟科學項目數量減少20%(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