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通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各項目(示范工程)、課題(任務)、專題負責人按通知要求,同時結合上次審計整改意見,對其財務預算、收支等執行情況進行清理、總結,準備接受北京天圓全會計師事務所于2015年1月11日到校審計。
楊兆中 2015.01.07
關于開展油氣開發專項2014年度審計工作的通知
專項辦【2014】31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9 〕218 號)要求,為保證油氣開發專項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油氣開發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委托北京天圓全會計師事務所,于2015 年1 月4 日至3 月31 日,對承擔油氣開發專項各單位2014 年度預算執行和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審計范圍包括油氣開發專項的43 個項目和22 項示范工程承擔單位,涉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等12 家成員單位的237 個課題、734 個任務,以及105 家外部任務合作單位的740 個任務。請各單位積極配合,組織開展好各項相關工作,確保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審計具體方案和所需資料見附件。審計費用由專項辦和項目責任單位各承擔50% 。
聯系人:尹月芹 010-5998 4599(專項辦)
曲經理 137 1877 3158(天圓全)
附件:1. 大型油氣田及煤層氣開發國家科技重大專項2014 年度審計方案
2. 2014年審計資料清單
大型油氣田及煤層氣開發重大專項
實施管理辦公室
2014 年12月27 日
附件1:
大型油氣田及煤層氣開發國家科技重大專項2014年度審計方案
第一節 序 言
大型油氣田及煤層氣開發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實施管理辦公室(簡稱專項辦)委托北京天圓全會計師事務所,對油氣重大專項201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單位自籌資金預算執行情況以及財務收支年度決算情況進行審計。為順利完成審計任務,現就本年度審計工作的目的、范圍、時間進度及人員安排等方面做出安排,擬定油氣重大專項2014年度審計方案。
第二節 審計目的及范圍
一、審計目的
通過對油氣重大專項2014年中央財政資金、單位自籌資金預算執行情況以及財務收支年度決算情況審計,為與政府部門和監管機構溝通、報告油氣重大專項項目(課題)、示范工程的實施情況提供依據。
(一)完善和規范項目(課題)、示范工程承擔單位以及合作單位(以下簡稱各承擔單位)油氣重大專項管理制度建設,堵塞財務管理漏洞,提高科研經費管理水平;
(二)督促各承擔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管理制度和相關財經法規的要求,正確核算和真實反映專項資金使用結果;
(三)及時糾正各承擔單位在科研經費管理和使用上的不規范、不合理等行為,防范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確保資金安全,防范和化解資金風險,提高科技資金使用效益;
(四)為做好油氣重大專項科技計劃經費績效考評和“十二五”財務驗收工作打好基礎。
二、審計范圍
根據油氣重大專項資金的流向,對各承擔單位201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單位自籌資金的財務決算報表進行審計。內容涵蓋陸上油氣勘探、陸上油氣開發、工程技術、海洋油氣勘探開發、海外油氣勘探開發和煤層氣勘探開發6個領域的43個項目、22項示范工程。涉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等12家成員單位的237個課題,734個任務,以及105家外部任務合作單位的740個任務,具體情況見下表:
項目(課題)、示范工程以及任務分布情況: 數量單位:個
序號
| 項目、示范工程承擔單位
| 項目
| 課題
| 示范工程
| 任務
|
1
|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所屬科學技術研究院等16家單位
| 21
| 118
| 12
| 631
|
2
|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所屬石油勘探院等8家單位
| 9
| 51
| 4
| 355
|
3
|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所屬中海油研究中心等4家單位
| 6
| 34
| 2
| 333
|
4
| 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
| 2
| 7
| 1
| 36
|
5
| 中煤科工集團西安研究院
| 1
| 5
|
| 27
|
6
| 中煤科工集團重慶研究院
| 1
| 5
|
| 5
|
7
| 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 1
| 1
|
8
| 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 1
| 3
|
9
| 重慶松藻煤電有限責任公司
|
|
| 1
| 3
|
10
| 中科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
| 1
| 6
|
| 41
|
11
|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 1
| 6
|
| 29
|
12
| 中國礦業大學
| 1
| 5
|
| 10
|
|
| 合 計
| 43
| 237
| 22
| 1474
|
第三節審計策略
為高效優質完成油氣重大專項審計任務,從組織保障、溝通機制、質量控制等方面組織專項審計工作。
一、組織保障
成立油氣重大專項審計領導小組。由專項辦相關管理人員、天圓全會計師事務所執行事務合伙人、項目總顧問、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高級項目經理組成,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油氣重大專項的審計工作。
配備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審計團隊,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根據油氣重大專項所涉及的行業情況,選派政策性強、具有較深的理論基礎、具有豐富行業審計經驗的項目經理為現場項目負責人。
項目工作組成員主要以熟悉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管理政策的專業審計人員為主,并且對參加審計的人員進行審前培訓,了解和掌握重大專項內部控制流程和項目(課題)財務收支審計程序以及審計重點等。
二、制訂具有針對性的審計程序
對各承擔單位的中央財政資金支出使用采取詳查的方法,對能進駐現場審計的實施詳查(金額巨大的必須實施現場審計),對不能進駐現場的,采用復核任務單位經費支出憑證、獲取經費支出真實性證明材料的方法進行確認。
對單位自籌資金進行重點核查,檢查的支出金額比例不低于單位自籌資金支出總額的70%。
三、建立溝通機制,保證信息暢通
建立審計工作匯報制度,審計項目組對審計工作進度、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解決方案、下一步的審計計劃等情況,定期向審計領導小組匯報,審計領導小組及時解決審計項目組審計過程中出現的疑點、難點問題。
審計領導小組將在審計過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況,通過審計簡報形式及時向專項辦通報,共同討論解決問題的措施,保證審計工作高效率進行。
在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前,與各承擔單位和委托方全面交換意見。
四、建立巡查督導制度
成立巡查督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個審計組進行現場督導,解決現場的重大問題,消除重大質量隱患。
五、明確各級審計人員職貴,嚴格質量控制
(一)項目經理根據總體方案要求及項目的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審計計劃,報審計領導小組審批后組織實施。在實際工作中通過審計程序表、審計總體計劃、審計具體計劃等形式傳達其審計指導意見。
(二)明確各級審計人員職責:部門經理(含副經理)和高級經理負責組織、協調、督促各審計小組工作,負責與被審計單位的溝通工作。按分工要求負責制定所分管項目(課題)成員單位的審計計劃并認真執行;對各審計組的審計質量和進度負責,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二級復核;負責匯總各類重大專項經費收支決算報表,保證數據準確完整;出具審計報告和審計情況說明,文字簡練,事實清楚,建議有可操作性且具有較高水平;對各審計人員工作進行指導和考評。
項目經理按審計計劃組織實施,對審計質量和進度負責;組織指導審計人員的具體工作,隨時了解審計期間出現的會計和審計問題,并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對重大事項按本所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辦理;對具體審計項目質量負責,進行一級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
審計工作底稿三級復核采取交叉復核方式,由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交叉執行。
專項審計領導小組對審計計劃階段、實施階段、報告階段實施全過程監督、控制。項目總顧問對審計報告中的重大問題予以把關。
執行事務合伙人作最后復核、簽發審計報告。
第四節 審計依據
一、《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1號);
二、《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9〕218號);
三、《關于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09]135號);
四、《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管理暫行規定》(國科發計〔2008〕453號);
五、《中央部門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辦法》(財預字〔2010〕7號);
六、《企業會計準則(2006)》和其后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
七、《關于民口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預算調整規定的補充通知》(財教[2012]277號);
八、《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31號);
九、《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286號);
十、國家審計署關于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指南;
十一、《大型油氣田及煤層氣開發科技重大專項預算調整細則》;
十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
十三、項目(課題)示范工程預算書、財政部評審報告和任務合同書。
第五節 審計內容及要求
一、審核2013年度審計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對審計核減事項和金額,各承擔單位是否在2014年及時進行賬務調整;
(二)對審計發現的基礎管理薄弱、內部控制不到位的情況,各承擔單位是否在2014年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強化了制度的執行力度;
(三)對審計發現的其他事項,是否有針對性的進行整改;
(四)對合作單位應轉撥的中央財政資金是否及時轉撥到位。
二、2014年度項目(課題)經費收支的審計
(一)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的審計
1、專項經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實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這里需強調單位自籌資金的核算是否達到單獨核算的要求。
2、專項經費支出情況是否賬表一致,油氣重大專項資金報表是否依據賬面記錄編制,客觀反映項目(課題)經費支出情況。
3、對承擔單位與油氣重大專項相關的基礎管理的審計
重點關注:基礎管理工作是否規范、清晰。如:購置的設備和材料有無質量驗收、出入庫手續是否建全(入庫單、出庫單或領用單);會議費支出是否附有會議通知、會議簽到表等資料;專家咨詢費支出是否附有咨詢內容和咨詢時間等信息;日常耗用水電費、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的分攤是否有依據等。
4、對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及執行情況的審計,包括:
(1)、核算內容是否真實、完整;經費開支審批程序和手續是否規范;
(2)、是否有專人負責會計核算工作;
(3)、資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包括:政府采購的執行情況;是否定期進行資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實相符等。
5、對中央財政資金收支核算是否嚴格執行“特設賬戶”管理規定。
(二)中央財政資金撥付及使用情況的審計
1、對中央財政資金的開支范圍的合法性的審核,油氣重大專項資金是否用于罰款、捐款、贊助、投資及國家禁止的其它支出;
2、各項支出是否符合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中央財政資金,是否及時、足額按外部合作單位承擔項目(課題)計劃進度需求撥付經費;
3、嚴格執行預算,合理、有效使用項目(課題)經費,是否存在揮霍浪費行為;
4、科研人員和各承擔單是否依法依規使用專項資金,有無擅自調整外撥資金,有無利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有無通過編造虛假合同、虛構人員名單等方式虛報冒領勞務費和專家咨詢費,有無通過虛構測試化驗內容、提高測試化驗支出標準等方式違規開支測試化驗加工費,有無隨意調賬變動支出、隨意修改記賬憑證、以表代賬應付財務審計和檢查等問題;
5、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事業單位承擔項目(課題)、任務等所發生的會議費、差旅費、小額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等,是否按規定實行“公務卡”結算;企業承擔的項目(課題)、示范工程以及任務,上述支出是否也己采用非現金方式結算。各承擔單位對設備費、大宗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支出,是否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三)對單位自籌資金的審計
1、資金的到位情況
根據《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9〕218號)的要求,對單位自籌資金預算安排、以及是否足額到位情況進行審計。檢查各承擔單位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及相關資金提供方的具體要求管理和使用。
2、對單位自籌資金進行重點核查,檢查的支出金額不低于單位自籌資金支出金額的70%。
(四)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
1、檢查各單位對各經費支出是否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有預算調整審核調整程序的合規性和手續的完備性。
預算調整是否按照《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9〕218號)和《關于民口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預算調整規定的補充通知》(財教〔2012〕277號)的規定執行。
2、是否執行《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1號)關于“進一步下放預算調整審批權限,同時嚴格控制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項目實施中發生的三項支出之間可以調劑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的規定。
(五)對2013年及以前年度結轉資金的審計
對2013年及以前年度已轉出特設賬戶存入項目(課題)承擔單位的中央財政資金動用情況進行檢查,對各單位特設賬戶的結轉資金動用情況進行審驗;
第六節 審計工作進度及人員安排
一、工作進度
審計工作計劃從2014年12月末開始至2015年3月末結束。
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與各成員單位溝通工作,制定具體審計計劃,確定現場審計時間。
2014年12月末至2015年3月上旬完成審計外勤工作。
2015年3月15日前,完成2014年經費收支數據的匯總工作。
2015年3月底前,完成與各成員單位溝通工作,出具審計報告(含審計情況說明)。
二、人員安排
審計人員根據各承擔單位的具體情況,按照區域分布來確定各小組的具體審計范圍,采取單位與片區相結合的原則。
項目負責人王次紹,第一組負責人董艷玲,第二組負責人曲延斌,第三組負責人廖楓,項目匯總負責人董艷玲,各審計小組具體分工見下表:
組別
| 負責人
| 成員單位
| 項目經理
|
第一組
| 董艷玲
|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 王次紹、董艷玲、鐘楊
|
中國石油大學
|
第二組
| 曲延斌
|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 曲延斌、劉東、高博、張曉玲
|
重慶松藻煤電有限責任公司
|
中聯煤層氣有限公司
|
準南礦業集團
|
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含西安院、重慶院)
|
第三組
| 廖楓
|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 廖楓、賀意莎、陳麗麗、姚穎欣
|
中國礦業大學
|
中國科學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
|
第七節成員單位需要配合的事項
一、成員單位及所屬承擔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審計協調工作,并為現場審計工作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二、各承擔單位應作好油氣重大專項的填報和整理工作,組織本單位科技部門和財務部門按油氣重大專項具體內容及要求,進行相關資料的填報和整理工作,項目負責人應對上述各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確認。
三、各承擔單位應準備和提供的資料
(一)預算書、預算評審報告、任務合同書以及經批復的預算調整報告和預算批復等書面材料。
(二)與油氣重大專項有關的財務資料,包括目(課題)收支賬簿、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等會計核算資料以及油氣重大專項財務收支報表(包括OWL數據)。
(三)、各承擔單位出具的管理層聲明書,管理層聲明書加蓋單位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簽字。
第八節 審計檔案及保密措施
一、審計過程中嚴守商業秘密,與審計無關的人員不得參與和過問審計內容。
二、在出具報告和整理檔案過程中,不丟失工作底稿和隨意撒落廢紙,不需歸檔的底稿全部銷毀。
三、審計報告派專人密封送達。
第九節 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采用詳式專項審計報告形式,格式參照財政部制定的財務驗收審計報告格式,報告內容主要圍繞課題經費的財務收支情況展開。
一、向成員單位報送2014年重大專項財務收支審計報告;
二、向專項辦報送匯總審計報告和各成員單位審計報告;
三、向專項辦報送匯總審計情況說明和各成員單位的審計情況說明;
四、向各成員單位報送本系統審計情況說明。
審計工作全面完成后,審計小組提出專項審計報告和審計情況說明(征求意見稿),向各成員單位征求書面意見,經協商一致后,最終由天圓全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主任會計師簽發專項審計報告。
附件2:
2014年審計資料清單
1、管理層聲明書(事務所提供模板);
2、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表;
3、重大專項內部控制方面的制度、管理規定;
4、任務合同書;
5、預算書;
6、預算評審報告;
7、與任務單位簽訂的任務合同書及預算書;
8、預算調整申請及批復;
9、2014年經費收支財務報表及會計帳簿(蓋章,包括中央財政資金、單位自籌資金);
10、課題、任務等單位重大專項相關財務收支的憑證(包括2013年審計調整憑證);
11、銀行特設賬戶的對賬單;
12、財政經費、企業配套經費撥付文件;
13、設備購置清單,包括:設備型號、預算、實際價格、使用單位及設備編號等;
14、試驗外協費、合作費、租賃費、設備購置等合同、驗收報告;測試化驗加工業務的測試報告、驗收記錄;
15、參加課題人員工資、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發放簽收記錄;
16、參加課題專家咨詢費標準和身份證明性材料;
17、外撥經費銀行撥款單據;
18、政府采購申報及審批材料、相關合同;
19、國外調研費的出國邀請函、單位出國申請及出國人數;
20、會議費的會議通知、會議紀要;
21、考察調研的調研報告、考察報告或出差情況說明;
22、大額支出發票及審批單;
23、課題調整預算表(必需有課題負責人和科技部的簽認);
24、課題經費超額列支的原因說明;
25、其他審計需要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