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教育部關于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以本為本”、“四個回歸”相關要求,確立人才培養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的基礎地位,為激勵和引導南充校區教務部文化素質與公共基礎課教學中心(以下簡稱“教學中心”)教師深化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改革,不斷提高教學中心教師的教學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養質量,教學中心根據《西南石油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與教學質量獎評選辦法》制定本方案。
一、教學質量考評工作組
組 長:諶貴輝
副組長:楊晗
成 員:陳咱民、馮彩虹、牛美惠、羅詩雨、胡南
秘書:何俊
工作小組主要工作職責:
(1)制定教學中心年度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實施方案,經教學中心教職工大會通過并報“校評工作組”審定后,向全中心教師公布并嚴格執行。
(2)組織并完成年度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工作。公示、公布年度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并將考核結果報“校評工作組”。
(3)受理教師申訴,并對調查屬實的違反評價紀律、營私舞弊的行為進行處理。
(4)負責組織開展教學中心“課堂教學質量獎”的評選,擇優推薦校級“夢蹊-課堂質量獎”評選。
二、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內容
考核評價對象為本單位本年度承擔本科課堂教學任務(含獨立設課的實驗課程)的全體教師。
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五項考核,各項考核分數和最終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分數均按百分制計,滿分均為100分。
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分數=學生評價*65%(其中學校教務系統學生評價占40%,教學中心組織學生評價占25%)+專家(同行)聽課評價*10%+教學文檔規范評價*5%+教學展示評價*5%+本科教學工作量評價*5%+教學方法改革評價*5%+其他*5%。
(一)學生評價
學校教務系統學生評價采用教務系統中學生評教數據進行評價,取所授課程學生評價分數的平均值;教學中心組織學生對參評教師的教學水平和質量進行評價,分數取平均值。其中32學時以內的課程不低于1次;超過32學時的課程,須開展至少兩次;超過64學時的課程,須開展至少三次。
(二)專家(同行)聽課評價
由教學中心聘請同行專家對參評教師本年度主講課程進行聽課評價,主要從課前準備、教學內容組織與實施、教學特色與效果、學生課堂參與情況、課程思政體現等方面評價,具體評價指標見專家(同行)聽課評價表(附表一)。參評教師的專家(同行)聽課評價取所有聽課評價的平均值。
(三)教學文檔規范評價
對參評教師本年度主講課程的教學文檔進行評價。
以教研室為單位,采用集體展示、打分方式(可參考附表二《文化素質與公共基礎課教學中心教學文檔規范參考評價表》),推薦前1/2到教學中心統一評審;教學中心評審由教學中心聘請專家對教學文檔評出A、B兩檔。教研室未推薦的最高為C檔。其中A為100分,B為80分,C為60分。
(四)本科教學工作量評價
計算參評教師本年度的本科教學工作量。
1、課表學時達到或超過300學時,本科教學工作量評價計100分。
2、課表學時未達到300學時,本科教學工作量評價=實際課表學時/300。
(五)教學方法改革評價
對參評教師本年度的教學方法改革材料進行評價,材料分為五類,最終分數取平均值。
第一類:校級及以上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質量工程,排名第一計100分、排名第二計50分、排名第三計25分,以此類推。
第二類:校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排名第一計100分、排名第二計50分、排名第三計25分,以此類推。
第三類:公開出版教材,排名第一計100分、排名第二計50分、排名第三計25分,以此類推。
第四類:以第一作者發表教改論文,三類及以上計100分,四類計80分,其余不計分,具體認定方式見《西南石油大學教育教學研究論文認定方式與分類》(附件1)。
第五類:教學方法改革支撐材料,由教學中心聘請專家按照“附表三:教學改革評價表”分A、B、C三檔評分,其中A為100分,B為80分,C為60分。
三、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等級及要求
1、教學中心根據教師課堂教學質量本年度考核情況,分別給予教師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等級評價。
2、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等級不能評為“優秀”:
(1)被學生以正當理由要求更換,經核查情況屬實;
(2)學生網上評教綜合得分(平均值)排名在教學中心后20%;
(3)每年度獨立承擔的本科教學課程門次數少于2門次且課表總學時數少于256學時;
(4)出現教學事故;
(5)教學中心考核辦法中認定不能評價為“優秀”的其它情形。
3、青年教師(參評當年9月1日前未滿38周歲,下同)獲評優秀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教學中心授課的青年教師占比,屆時根據教學中心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比例。
4、評價等級為“優秀”的教師,授予“課堂教學優秀獎”,并根據得分高低和學校公布的本年度教學中心考核評優名額,按學校規定比例分為優秀一等獎、優秀二等獎、優秀三等獎。(注:評價為優秀一等獎的人數根據計算結果取整,各級人數總和不超過教學中心評優人數)
5、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等級評為“不合格”:
(1)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以及學校相關規章制度;
(2)不認真履行各教學環節的基本要求,出現Ⅰ級教學事故或出現Ⅰ級以下教學事故兩次及以上;
(3)考核得分低于60分。
6、教學質量考評工作組根據教學中心制定的考核指標體系相關規定對年度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等級為“優秀”的教師進行審查,獲得優秀一等獎教師2年內不再參評優秀獎,符合授予“課堂教學優秀獎”的教師進行公示。
四、教學質量考核評價結果確認及應用
教學中心教學質量考評工作小組指定專人對考核材料進行統計、核對、匯總,計算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年度得分并按降序排序,經考評工作小組審核同意后向教學中心公示、公布教師年度考核結果。
教學中心根據得分高低和學校公布的本年度考核評優名額,按學校規定比例分為優秀一等獎、優秀二等獎、優秀三等獎。
1、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為“優秀”的教師
(1)由學校頒發年度考核證書,并由學校按等級發放獎勵;
(2)根據西南石油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與教學質量獎評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享有相關權利并履行相關義務。
(3)獲得當年度“本科教學質量考核評價”優秀一等獎的教師,如無特殊情況(外出進修、出國訪學等)必須參評本科教學“夢蹊-課堂質量獎”,獲得“本科教學質量考核評價”優秀二、三等獎的教師,由教學中心根據評優指標擇優推薦參評。參評教師還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至少以第一作者發表四類及以上教改論文一篇(以《西南石油大學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論文認定方式與分類》為準);
②主持校級及以上本科教學工程項目(主要指一流專業、一流課程、課程思政等)或教改項目至少1項;
③參加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舉辦的教師教學競賽獲獎;
④參加納入本年度全國普通高校教師教學發展指數的教學競賽項目獲獎且排名第一;
⑤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納入本年度國A級學科競賽項目并獲國家級獎勵;
⑥取得其它經學校認可的突出教育教學成果。
2、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等級為“良好”的教師可根據《辦法》之相關規定自愿申請參加課堂教學質量單項獎評審,獲獎者享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3、對年度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考核等級為“合格”,且排名在本單位后10%的教師,教學中心進行調查、分析,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幫扶措施;對連續兩年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考核等級均為“合格”且綜合排名均位于本單位后10%的教師,由教學中心和學校教學評估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組織評估考察,確屬教學效果差的,暫停其主講資格,由教學中心督促其進修、學習或另行安排工作崗位,再次承擔主講任務需經教學評估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評估認可。
4、對年度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教師,暫停其主講資格,并分別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對課堂教學水平和能力不達標的教師,由教學中心敦促其進修、學習,幫助其提升課堂教學水平和能力,再次承擔主講任務需經教學評估處(教師發展中心)評估認可。
(2)對因出現教學事故等情形而考核為“不合格”的教師,由教學中心負責進行教育和引導,糾正其教學態度后方能繼續擔任主講教師。
(3)重新擔任教學任務后綜合考核等級仍為“不合格”的教師,經學校教學評估處(教師發展中心)組織評估考察,確實不適合擔任教學工作的,不再聘任教師崗。
5、對于教學能力強、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好,對全校教師的課堂教學具有示范和引領作用的教師,可根據《辦法》之相關規定經教學中心推薦報名參加“夢蹊-課堂質量獎”評比,獲獎者享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6、對違反考核紀律、營私舞弊的行為,經查屬實的,當年相關人員課堂教學質量考核等級為“不合格”,并根據情節輕重按相應行政處罰規定處理。
7、本實施方案由教學質量考評工作組負責解釋。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學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論文認定方式與分類
文化素質與公共基礎課教學中心
2023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