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度儀器設備盤點工作的通知
校區各單位:
為了加強校區儀器設備的管理,真實反映校區的儀器設備資產情況,南充校區擬于2024年10月至12月開展儀器設備的盤點工作。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并按照通知的要求對本單位所管理的儀器設備進行全面清查。具體方案如下:
一、盤點范圍
本次儀器設備盤點工作涵蓋校區所有部門,盤點對象為2024年10月15日前已入賬的所有儀器設備(含軟件)。
二、盤點內容及要求
1.按照賬物一致的要求進行清查,應當做到賬物相符,對于有物無賬的情況應如實填寫附件1。
2.儀器設備的領用人應與實際管理人一致,管理人應當為正式在職的教職工,且直接負責儀器設備的日常管理。
3.儀器設備的存放地應與實際地點一致,地點描述應符合“南充校區+樓棟+房間號”的格式,如存放地為室外應盡量描述清楚位置。
4.儀器設備的標簽應與實物一致,老式標簽(無二維碼的標簽)、標簽遺失、標簽不清晰等情況,應當申請更換標簽。
5.設備盤點清單已設置好打印格式,請不要進行調整,只需填寫清查結果和備注欄,備注欄中填寫領用人和存放地變更信息,填寫完成打印后,由實際領用人在領用人欄簽字。
6.請相關單位關注并繼續查找上次清查中有賬無物的設備。
三、盤點時間(2024年10月23日至12月20日)
1.自查階段(2024年10月23日至12月13日)
各單位下載通知中附件3盤點設備自查清單,組織人員對儀器設備進行自查。各單位根據清查結果形成儀器設備清查自查報告(模板見附件2),于12月20日前將主管領導簽字的紙質材料(自查報告+自查清單)加蓋公章后報送至辦公樓204室,電子材料通過飛書發送至劉柏峰老師處。
2.整改階段(2024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
各單位資產管理員在設備管理系統中對本單位領用人或存放地與實際不一致、地點描述不規范的設備進行更正,涉及到跨單位的設備發起調撥申請。
3.抽查階段(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
教務部對各單位的自查結果進行復核驗收,并組織檢查組深入各單位進行抽查驗收。對于抽查驗收達不到要求的,將責成該單位重新組織自查。
聯系人:劉柏峰 電話:1104 辦公室:辦公樓204
教務部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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