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0日,我校在校學生馬XX、李XX為法律援助站送來一面錦旗,為法律援助站庭外全程援助服務再添成果。
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間,我校非法學專業在校學生馬XX、李XX、龍XX均以投資入股或借款的形式分別轉款10000元、19000元、16000元給王某,對于三筆轉款,王某均承諾收到借款7日后予以歸還,但實際到期后分文不還。三名同學在意識到被騙后,便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因被認為屬于民間糾紛而未獲受理。三名同學便來到法律援助站尋求援助。
2025年3月20日,援助站志愿者于強勝同學在了解案件經過后,第一時間和站內的周夢雪、楊蓉蓉、付格閣、杜沛然、劉昕炎、謝睿揚等志愿者同學組成庭外全程援助服務小組、為三名同學提供庭外全程援助法律服務。第二天,服務小組討論決定采取民事為主、刑事協同的援助服務總體方案。同月30日,服務小組討論認為三名受援同學簽訂的投資分紅協議本質上應當認定為借款關系,向三名受援同學解釋清楚后,當晚將擬好的民事起訴狀、證據目錄、證據材料等起訴全套材料發送給了三名同學,并向其講授起訴立案注意事項。4月15日四川省蒼溪縣人民法院簽收立案材料,此后服務小組多次指導三名同學與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溝通,服務小組也與立案庭工作人員溝通、要求立案。5月19日,三名同學的起訴通過立案審核。5月28日服務小組向三名交付并講解庭審發言提綱,教會三名同學獨自出庭應訴維權。開庭前龍同學選擇與被告王某進行調解,服務小組便幫助龍同學起草了有利于其拿回借款的調解協議書。5月30日開庭,馬、李兩位同學獨自參加庭審,開庭后僅4天兩位便收到了蒼溪縣人民法院支持其全部訴求的(2025)川0824民初2509號、2510號勝訴判決書。其間,4月10日,服務小組還為三名同學撰寫好刑事報案材料并備足配套的證據,帶領三名同學再次前往新都桂湖街道派出所報案,值班民警對服務小組撰寫的報案文書材料給予了高度贊揚,并當即打電話聯系王某要求其到派出所處理此事,這也有效助推了王某積極配合參加法院民事訴訟。受援人馬同學、李同學被我站志愿者同學的認真負責態度與成效深深感動,便于6月10日晚上來到法律援助站辦公室為志愿者同學送上錦旗。預計龍同學的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不久也將送達。
錦旗的背后,都承載著援助站師生對法治信仰的堅守,也激勵著全體成員繼續扎根基層,為更多弱勢群體點亮希望之光,讓法律溫度傳遞至社會每個角落。未來,法律援助站也將牢記初心,砥礪前行,用更精準的法律支持、更溫暖的人文關懷,書寫更多“法援護民”的動人篇章。

圖:當事人與庭外全程援助服務小組成員的合照
文/李昕芮 于強勝
圖/魏菲然 于強勝
編輯/尹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