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全體同學:
清明節即將臨近,根據學校《關于2017年清明節放假的通知》要求,現將本學院放假期間有關學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時間安排
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4月1日(星期六)照常上班(上課),上4月3日(星期一)的課。
二、放假期間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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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得請假離校,有特殊情況者需提前寫書面申請,經輔導員老師批準,提交請假手續,填寫請假登記表(請假匯總表)后才能離校,并按時在收假前返校,未經允許擅自離校者將予以記過以上處分。
2. 清明節請假在3月31日上午11點前將請假手續交到各班班長或負責人處匯總,各班級班長請于在4月1日上午11點將整理好的班級請假手續(按學號排列)及匯總表統一上交辦公室(思學樓A407)。
3.家在成都地區的學生憑本人請假條請假,家在成都地區以外的同學憑本人請假條(附件1)附家長同意意見的身份證傳真 或 發短信給各班輔導員辦理請假手續。
4. 放假期間要加強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水及防盜等工作;
5. 放假期間嚴禁學生酗酒、打麻將、晚歸、夜不歸宿、留宿外人,嚴防各種違紀行為的發生,做好寢室防火、防盜、防騙工作;放假期間應注意按時打掃寢室衛生,保持內務清潔;
6. 放假期間不得組織學生集體出游,在校內組織的各類學生集體活動,要有相應的安全預案;嚴禁學生私自包車外出,嚴禁私自到江河湖泊游泳、漂流、攀巖及野外露營等;
7. 各班級要建立假期值班安排表(附件2),在4月1日上午11點將安排表交到辦公室,值班人員每天下午6點報告班級情況。值班學生會干部:,聯系電話;
8.2017年4月4日下午5:00之前返校,請各位同學到各班班長或負責人處銷假,請各班班長、負責人在4月4日下午7點前準時上報班級返校人數(附表3),晚10:30將進行查寢工作,請全院同學務必按時歸寢。
請各位同學嚴格按照以上要求執行,安排好學習、休閑時間,按時返校,謝謝大家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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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學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