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建設詞典
【黨的執政體制】 執政體制,是指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為實現既定執政理念,依據和圍繞整個執政活動運行的客觀要求,與國家政權之間的相互關系及其職權劃分的制度化的設計與規定。其核心和本質在于從制度安排角度對黨占有、控制和支配、影響國家政權的方式及相關活動的機構設置、運作程序、職權關系等做出規范和定位。由于現代執政活動一般由政黨、國家和社會三大要素構成,因此,理順黨的執政體制需要理順三種關系,即黨國、黨政、黨與其他組織的關系。
執政體制影響乃至塑造執政主體的素質;執政體制對執政黨的執政合法性具有不容忽視的制約和影響作用;執政體制的科學性、合理性程度客觀上制約和影響著執政成本的大小。因此,黨的執政體制協調有序,其執政活動就會富有生機和活力,反之就會運轉低效甚至失靈。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對自己的執政體制的改革也在有條不紊地進行,根據形勢的需要逐步調整了黨委的職權,恢復和確立國家機關的地位和作用,規定了處理黨同其他組織的關系的基本原則等??偲饋碚f,當前中國共產黨執政體制總體上適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的形勢。但是由于主客觀的種種原因,黨的執政體制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例如,黨政職能不分現象大量存在,仍習慣于使用行政權力來解決建設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在中央、地方內部關系上,事權不分,上級黨委部分性干涉甚至代行了下級某些權力;黨的方針、政策轉化為國家意志及推薦國家干部的法律程序、機制不是很健全,等等。這一方面是由于戰爭環境中黨政關系運行方式的路徑影響,另一方面是由于受蘇聯共產黨的執政模式的影響。除此之外,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也是黨的執政體制形成的基礎性因素。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規范執政黨執掌政權的體制和行為的法律,在憲法和法律中規范黨政關系、執政體制和行為;根據黨政不同職能進一步形成處理黨與人大、政府、司法機關的關系機制;強化黨內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依法規范黨內權力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