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研究生培養過程管理,不斷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和監督體系建設的意見”(學位【2014】3號)的文件精神,結合“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及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實際,特制定(修訂)本辦法。
第二條 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是研究生培養階段性成果的檢驗,既是對研究生個人培養情況的監督,也是對研究生指導教師指導情況、研究生培養學院組織管理工作的檢查,是學校“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舉措。各研究生及其指導教師、培養學院要認真做好中期考核工作。
第三條 我校研究生培養實行彈性學制,開展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旨在建立“研究生培養動態管理機制”,各學院及其指導教師要結合中期考核工作,全面跟蹤研究生培養情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研究生在規定“培養年限”內按時完成學業,并根據本實施辦法,合理安排論文開題、論文中期檢查等相關環節的工作。
第二章 考核對象、時間和流程
第四條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自2014級開始均應參加中期考核,只有通過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方才具備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申請的資格;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定向培養研究生暫不要求。
第五條 我校研究生中期考核時間為課程學習基本完成、學位論文開題論證通過后進行,對于三年制可按期畢業研究生一般安排在第三學期末至第四學期開學初進行,對于二年制及其他特殊培養情況的研究生,考核時間由學院決定并進行通知安排。
第六條 考核流程
一、研究生自我評議
1.研究生根據自身課程學習、學位論文進展、科研情況等,決定是否參加中期考核;參加考核研究生填寫《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表》(附表一),并對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研究生參加“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測試;
3.對中期考核做出自我評價,將“考核表”交指導教師進行審核推薦。
二、指導教師審核推薦
導師根據研究生的個人總結、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情況、課程學習情況、學位論文進展情況等,根據“考核等級條件”做出綜合評價和考核等級推薦。
三、考核小組考核推薦
1.審查學生中期考核分流資料,結合導師推薦意見,對擬確定為不合格及警示研究生或資料不清晰研究生進行約談;
2.對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進行考核等級審核,簽署推薦意見并將考核意見匯總提交學院考核領導小組進行認定。
四、學院考核(領導小組考核)
1.在考核小組推薦意見的基礎上,確定參加考核學生的優秀、合格、警示、不合格考核等級(必要時可組織爭優答辯);
2.對警示、不合格研究生進行約談并提出整改要求;
3.考核等級確定后,進行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在“考核表”上簽署意見;
4.將“研究生中期考核匯總表”(附表二)交研究生院;
5.考核結束后,各學院將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相關資料按年級、專業整理成冊,連同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答辯申請等資料存入研究生學習檔案。
第三章 考核內容和等級
第七條 我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綜合素質與能力、課程學習、學位論文及科研情況等四個方面,其中:
1.思想政治表現:包括理想信念情況、遵紀守法情況、學習態度和學風表現情況、尊師愛友團結協作情況等。
2.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研究生“語文、數學、英語、邏輯、計算機、社會知識”等綜合素質與能力(機考)。
3.課程學習:考核研究生所學課程的考試(或考核)成績。
4.學位論文及科研情況:考核研究生學位論文選題及開題論證情況,考核研究生在論文準備工作和科研工作中表現出來的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其取得的成果。
第八條 我校研究生中期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警示(跟蹤培養)、不合格四個等級,各等級考核標準如下:
一、優秀等級條件
各學院優秀等級人數不得超過參加中期考核人數的三分之一。同時滿足下列情況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結果為優秀:
1.思想品德好,身體健康;
2.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排名本學科專業參加測試學生的前二分之一者;
3.完成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階段總學分,課程學習成績優良,所有課程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重修記錄;
4.有較強的科研和實踐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合格等級條件
同時滿足下列情況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結果為合格:
1.表現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到任何處分;
2.完成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階段總學分;
3.通過學位論文開題論證。
三、警示(跟蹤培養)等級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結果為警示:
1.現實表現較差,違反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受到留校察看處分;
2.未完成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階段總學分;
3.學位論文開題論證未通過;
4.“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成績排名在全校參加測試學生人數的后5%且低于60分(未參加測試的學生不得參加中期考核)。
四、不合格等級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1.受到留校察看處分,經教育不改的;
2.累計兩門課程重修不及格;
3.在科學研究及相關活動中,按照教育部第40號令《高校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認定為構成學術不端行為者;
4.偽造《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的相關數據,經認定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者;
5.其它不宜繼續培養的情況。
第四章 考核結果應用
第九條 對于考核為優秀的研究生,順利進入學位論文研究工作階段。只有考核結果為優秀的研究生方才具備提前畢業的資格,同時優秀等級可作為研究生參評各類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 考核結果為合格者,順利進入學位論文研究階段;具備推薦碩博連讀的資格,且考核結果為優秀者優先。
第十一條 對于考核結果為警示的研究生,學院應對其研究生及其指導教師進行約談,并根據具體原因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計劃:
1.如主要責任在導師,針對考核弱項,導師和研究生分別寫出書面的整改計劃;或根據研究生個人意愿更換導師,研究生寫出書面的整改計劃,新導師簽署意見;
2.如主要責任在研究生自身,針對考核弱項,寫出書面的整改計劃,導師簽署意見;
3.學院根據整改計劃實行全程跟蹤,監督培養,并在一定的期限內由學院負責對其復查,對在整改期限內仍無明顯改進者,由學院決定其延期學習1年或按不合格進行分流(退學)處理。
第十二條 對于考核為不合格的研究生,終止其學習,按《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處理,由各學院報研究生院備案進行學籍處理;
對于碩博連讀中期考核為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經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可按碩士研究生進行培養,改做碩士學位論文。
第五章 組織保障
第十三條 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由各學院組織實施,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負責組織領導,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相關學院領導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成員組成,其主管研究生培養工作的副院長任組長。
第十四條 研究生中期考核領導小組職責
1.進行工作安排,處理有關考核事務;
2.根據學院研究生人數組成“研究生中期考核專家小組”;
3.接受學生申訴(爭議處理)等;
4.代表學院進行審核并簽署考核意見。
第十五條 各學院要認真組織研究生學習相關文件,明確考核的目的、意義、要求和做法,組織研究生按時參加中期考核工作。
第十六條 研究生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由研究生院組織。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條 各學院要結合中期考核工作、根據在籍研究生名冊,認真審查未參加中期考核研究生的情況,對于碩士研究生第三學年(第6學期)、博士研究生第四學年(第8學期)未參加中期考核,學院要對其進行警示;對于碩士研究生第四學年(第8學期)、博士研究生第五學年(第10學期)仍未參加中期考核,學院應對是否終止其學業(退學)提出意見并將名單報研究生院。
第十八條 自2015級開始,我校碩士研究生培養年限為5年,博士研究生培養年限為6年。各學院在進行全日制研究生中期考核時,應全面梳理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情況,對于碩士研究生第四學年、博士研究生第五學年仍未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習或仍未進行學位論文開題論證者,學院應對其進行警示。
第十九條 研究生中期考核結果作為研究生指導教師履行指導職責情況的重要依據之一,學校將在導師資格審定、優秀指導教師評選等工作中,將研究生中期考核結果作為重要考核內容。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按本修訂稿進行實施,原“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實施辦法(西南石大研【2014】11號,試行)”同時廢止。
附表一: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表
附表二:研究生中期考核匯總表(另附,excel表)。
西南石油大學
2016年11月
附表一
西南石油大學
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表
研究生姓名
學號
學院
學科(領域)
研究方向
指導教師
入學時間
年 月 日
一、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現與綜合素質測試 |
1.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現個人總結:
|
2.研究生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情況: |
二、研究生課程學習情況 |
課程名稱 |
學分 |
成績 |
課程學習情況備注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10. |
|
|
需重修 |
11. |
|
|
|
12. |
|
|
|
13. |
|
|
尚未修讀 |
14. |
|
|
|
15. |
|
|
|
三、研究生學位論文進展情況 |
1、文獻資料閱讀情況(簡述):
|
2、學位論文開題論證及進展情況 |
開題論文題目: |
開題論證時間: |
學位論文工作后期安排(簡述):
|
3、學位論文研究工作中取得的學術成果:
(包括:作者名、論文題目、發表期刊、年、卷(期)、起止頁碼、收錄情況及收錄號/成果或專利名稱、出版社或授權單位、時間,在研究生名字下劃橫線,在導師名字上打“*”號;獲獎情況注明獲獎名稱,等級,授予單位、時間及證書編號)
|
四、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自我評議:
?優秀 ?合格 ?警示(跟蹤培養) ?不合格 (用“?”表示)
本人承諾對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自愿承擔相關責任。
研究生簽名:
年 月 日 |
五、中期考核分流考核意見 |
導師意見 |
對該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學習情況、科研及創新能力、培養潛力等進行綜合評定:
|
導師對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結果的建議:
?優秀?合格?警示(跟蹤培養)?不合格(用“?”表示)
導師簽名:
年 月 日 |
考核小組意見 |
1.考核等級:?優秀?合格?警示(跟蹤培養)?不合格(用“?”表示)
2.對該生中期考核分流的意見:
考核小組組長簽名:
年 月 日 |
學院考核意見 |
1.考核等級:?優秀?合格?警示(跟蹤培養)?不合格(用“?”表示)
2.對該生中期考核分流的意見:
考核領導小組組長簽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