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學院2015-2016學年度研究生獎勵評定辦法
為公平、公開、公正地評審好、使用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等獎助學金及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等榮譽稱號,根據《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表彰獎勵條例》、《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和《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等,特制定機電工程學院2015-2016學年度研究生獎勵評定辦法。
一、機電工程學院研究生評優評獎領導小組
學院成立“機電工程學院研究生評優評獎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學院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及各種獎助學金、各項榮譽稱號的評審工作。
組長:黃志強 李澗松
成員: 侯勇俊 姚偉寧 王國榮 王維 唐東林 張禾
獎學金評審秘書:張富曉
榮譽稱號評審秘書:章志華
二、各單項獎勵的評審辦法
1、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的參評研究生范圍與學校評審實施細則規定的一致,評定依據是研究生階段取得的學術成果(80%)(學術成果截止為2016年8月31日,且上一年度已經使用過的學術成果不能重復使用)和研究生綜合測評成績(20%)。
國家獎學金按博士研究生、學術型碩士和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三類分類評選。
已經正式注冊的碩博連讀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學術成果為正式取得碩博連讀資格以后所獲得學術成果。
國家獎學金申報條件:
(1)博士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的,至少正式刊發SCI論文1篇(需提供SCI檢索證明)或授權發明專利1項(需提供授權證書);
(2)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的,至少正式刊發CSCD核心期刊(2015版)論文及以上1篇(需提供論文刊發復印件或雜志)或授權發明專利1項(需提供授權證書);
(3)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的,至少正式刊發中文核心期刊(北大中文版(最新))論文及以上1篇(需提供論文刊發復印件或雜志)或授權發明專利1項(需提供授權證書)。
2、學業獎學金
學業獎學金的參評研究生范圍與學校評審實施細則規定的一致,評定主要依據是過去一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研究生綜合測評成績,按照機電工程學院研究生學年綜合測評辦法計算,按得分高低及學科分類評定。
學業獎學金原則上按學科、年級和培養方式相對切塊評選。
3、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
采取學生自薦和班級輔導員推薦,學院評審小組評比終審的方式進行評選。
4、“十大優秀研究生”、“十大優秀研究生干部”、“十大學術成就獎”和先進班集體
由各年級研究生輔導員負責推薦,各年級單項推薦人數不超過2人,學院評審領導小組評審后決定向學校推薦人選。“十大優秀研究生”“十大優秀研究生干部”推薦候選人必須在“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中推薦產生。
三、評審程序
9月23日,通過評審辦法并公布;
9月23日--9月25日,由各研究生填寫各項獎勵申請表,提交支撐材料、填寫相關表格;各輔導員、研究生導師和各班級按照《機電工程學院研究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中各自負責的項目進行評價,并提交經公示后的單項評分;各班收齊后交到輔導員處。
9月25日--9月26日,各評審秘書和輔導員核定評審材料,計算研究生智育分,匯總并公示綜合素質評分;
9月27日—9月29日,學院評審領導小組評審;
9月30日--10月16日,公示結果,上報學校評審小組。
四、相關要求
1、各年級務必盡快將評獎辦法通知到全體研究生,組織研究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
2、研究生提交的支撐材料務必真實有效,若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一切獎勵評審資格。
五、本辦法解釋權在機電工程學院研究生評優評獎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