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新組織”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簡稱。新經濟組織,指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股份合作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個體工商戶、混合所有制經濟組織等各類非國有集體獨資的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指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統稱。社會團體,按我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是由中國公民自愿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包括學術性社團、行業性社團、專業性社團和聯合性社團等。民辦非企業單位,按我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是由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上述辭條引自奚潔人主編:《科學發展觀百科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