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誠信在整個社會生活中養成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誠信作為一種道德觀念和規范,基本含義是守諾、踐約、無欺。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在現代,誠信既是調節人與人之間行為規范的一種道德要求;也是市場主體所應遵循的一種經濟倫理規范,還是一種政府行為規范,表現為政府對公眾在委托契約中賦予的期待和信任的責任感及其回應。政府誠信在社會誠信體系中處于核心位置,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在整個社會生活中養成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則形成社會誠信。社會誠信的形成不僅包括個人誠信,還包括在社會生活中被廣泛認可的道德及規范。建設社會誠信,就要優化講誠信的社會德治環境,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信用基礎的輿論監督機制,提高失信行為的道德成本;要優化講誠信的社會法治環境,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信用基礎的強有力保障,提高失信行為的法律成本;要優化講信用的社會經濟環境,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信用基礎的監控機制,提高失信行為的經濟成本。
(上述辭條引自奚潔人主編:《科學發展觀百科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