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提出,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不斷提高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堅持和發展人民民主,是我們黨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和根本途徑。要堅定不移地走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自己選擇的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揮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勢,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
一要推進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擴大基層民主,保證基層群眾依法行使民主權利。
二要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高依法執政水平。依法治國是治國的基本方略,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黨的領導是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堅持依法執政,就要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督促、支持和保證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為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提供法制保障。
三要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廣泛集中民智,使決策真正建立在科學、民主的基礎之上。
四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各級黨組織和干部要自覺接受黨員和人民群眾監督。要拓寬和健全監督渠道,把權力運行置于有效的制約和監督之下,防止和克服濫用權力、以權謀私,使黨始終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真正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
五要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發揮黨委對同級人大、政府、政協等各種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這些組織中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規范黨政機構設置,完善黨委常委會的組成結構,規范各類領導小組和協調機構;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加強和改進黨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及各類群眾團體的領導,充分發揮他們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