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后,輿論界就如何理解“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如何認識市場和政府的關系等問題展開討論,討論中的一個核心問題,是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既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又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和政府的積極作用,還是以西方新自由主義為指導,進一步削弱政府的宏觀調控職能。
一些人認為,市場從“基礎性作用”到“決定性作用”提法的變化,是對改革開放30多年來形成的“半市場經濟、半統制經濟”的校正,是向所謂現代市場經濟的轉型,意味著西方新自由主義“大市場小政府”理念的確立,意味著市場的勝利。他們按照新自由主義的“市場原教旨主義”和“市場經濟萬能論”來解讀三中全會精神,認為在經濟領域中政府不再具有調節功能了,計劃不再起作用了,一切都由市場來決定。更有甚者,一些人認為市場不僅決定經濟資源的配置,還應該決定所有資源的配置,包括政治資源、思想資源,如國內一位學者就歪曲三中全會精神,認為提出市場決定性作用后,“中國下一個十年需要發展“思想市場”。他們認為,公有制為主體、國有經濟為主導抑制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要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國企就要實行徹底的市場化,全部轉變為“公眾公司”,且國有股不能再控股。比如有學者就主張,“大型國企的改革最好還是變成公眾公司,就是完全上市。國家有股份但是慢慢減少,減少到最后幾乎沒有。”
從上述這些解讀看,一是把市場的作用無限放大,二是把政府的經濟調節作用與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完全對立,三是把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與發展公有制經濟相沖突。這些解讀是值得商榷的。有學者說,市場起決定性作用是有一定范圍的,不能把市場起決定性作用的范圍不恰當地任意擴大。要區分經濟領域與政治思想領域和公益領域,物質生產領域與精神生產領域。讓市場起決定作用的只能是經濟領域,而且是經濟微觀領域的資源配置,而不是所有領域都要讓市場起決定作用。同時,要清醒把握中央提出這一論斷的現實針對性。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三中全會《決定》的說明中,列舉了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比如市場秩序不規范,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經濟利益的現象廣泛存在;生產要素市場發展滯后,要素閑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滿足并存;市場規則不統一,部門保護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大量存在;市場競爭不充分,阻礙優勝劣汰和機構調整,等等。這些問題不解決,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難以形成的。離開所要解決的問題去解讀中央的這一決策,是不得要義的。
在市場與政府的關系上,不能片面夸大某一方的作用,必須把市場的決定作用同政府的職能結合起來。在這個問題上,習近平總書記特別指出:“我們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我們仍然要堅持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發揮黨和政府的積極作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要發揮市場的作用,也要發揮政府的作用。”也就是說,我們在強調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的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市場本身也有其不足之處,比如,市場調節具有短期性、滯后性、不確定性,在有些領域,也存在“市場失靈”的情況。正是由于市場調節具有自身難以克服的缺陷,因此,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還必須由政府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
在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與大力發展公有制經濟的關系問題上,有學者指出,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必須為鞏固和發展基本經濟制度服務。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由生產力的性質和發展要求決定的,而不是由經濟運行機制決定的。市場經濟作為發展生產的方法、調節經濟的手段,應該服務于基本經濟制度,不能把二者的關系顛倒過來,更不能從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的論斷中得出私有化的結論來。
總之,我們要全面準確理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的作用,特別要分清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市場決定作用論”與西方新自由主義的“市場決定作用論”的本質區別,在學術研究、理論宣傳和實踐操作中防止犯顛覆性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