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工作失誤導致群體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或對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失當,致使事態惡化,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瞞報、虛報、遲報重大突發事件、重要情節和相關數據或發生問題后不對所屬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的。 (四)采取推諉、拖延的態度應付本單位或本人應履行的職責,沒有完成工作任務,導致不良后果的。 (五)領導班子不團結,經多次協調無效,本單位工作受到影響或敷衍應付工作的。 (六)在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存在突出問題或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年度考評中被"一票否決"的. (七)因領導干部個人行為造成的辦事效率不高,辦事拖沓,違反工作紀律等造成惡劣影響的。 (八)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及時解決,導致矛盾激化的。 (九)領導干部個人在年度考核中被考核為“不稱職”,或連續兩年被考核為“基本稱職”,或在年度考核中“不稱職”票超過半數的。 (十)在工作中,不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問題上獨斷專行,不依照規章制度履行職責,或超越本單位和本人權限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十一)違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向黨委推薦存在問題的處、科級干部,甚至幫助掩飾被推薦對象的問題,導致用人失察、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 (十二)利用職務之便假公濟私,化公為私的。 (十三)抄襲剽竊他人成果等學術腐敗行為,給學校聲譽造成損害的。 (十四)干擾、阻礙問責調查;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打擊、報復、陷害投訴人的。 (十五)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