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學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與管理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10-07-13 撰稿:admin 編輯:admin 審核: 來源:校黨建網
四、對決定任用的干部,由黨委常委會指定專人同本人談話;同時,紀委進行黨風廉政談話。 五、黨政領導干部的任職時間自發文之日起計算。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 六、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制度,每屆任期四年。 七、學校對處級黨政領導干部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進行目標管理,并進行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標考核。 第四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 第十四條 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是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方式之一。處級領導班子換屆或任期內某些職位空缺時,可采取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方式進行。公開選拔面向社會進行,競爭上崗在學校內部進行。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人員的基本條件和資格,應當符合本實施細則第六條和第七條的規定。 第十六條 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工作由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組織實施,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㈠成立公開選拔或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 ㈡制定方案,發布公告。公布職位與職數、參加競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㈢報名與資格審查。采取本人自薦、個人推薦和組織推薦的方式,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名。屬于個人推薦、組織推薦的,應征得本人同意。推薦時要填寫推薦表。按公告要求對報名者進行全面的資格審查。某一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低于3人的,該職位不采用公開選拔或競爭上崗方式。 ㈣面試答辯與統一考試(競爭上崗須進行民主測評)。成立面試考評組,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面試,并根據面試答辯情況進行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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