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學校園秩序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10-04-19 撰稿:admin 編輯:admin 審核: 來源:兩辦
| (四)未經學校批準在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的; (五)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不按有關規定存放、使用和搬運; (六)蒸煮食物或取暖、室內離人不斷氣源、電源造成后果的; (七)違章搭建、亂堆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八)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學校安全部門通知不加以整改的; (九)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十)拒不聽從火場指揮員的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十一)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九條 違反交通秩序管理: (一)機動車進入校園,未按照學校規定的路線、速度行駛、鳴笛不聽勸阻的; (二)各類車輛在校內亂停亂放或有意阻撓通行的; (三)在校內隨意破路斷行、占用路面、阻礙交通; (四)無證駕駛機動車輛的; (五)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主動報告的; (六)騎自行車雙手脫把、搭人或騎飛車的; (七)其他違反校內道路交通安全有關規定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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